更新时间:2018-07-26 17:01作者:李一老师
【小贴士】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链接】
为何要调整?
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100%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参数运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根据规定,当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发生变化,且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个区间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使用率在75%~95%时为1.0,在95%~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高于100%,所以,5月起系数调整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