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9:26作者:才子老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和重庆市以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实际情况,修订草案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倍数由2~6倍调整为2~3倍(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所在区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在具体工作层面,对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后生育的二孩,均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此外,修订草案将就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进行讨论和审议。
现场
委员热议修订草案:产假婚假应当如何调整
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分组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围绕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等话题进行了热议。
A产假、婚假等增加还是减少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程新跃:目前,13个省市已就产假、护理假和婚假进行了调整,其中,安徽、广西、四川等8个省份的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至少延长了50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建议可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卫国:对于婚假天数,在取消晚婚假后应做出明确规定,让婚假有法可依。老百姓既得的政策不应该取消。同时,婚假天数增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有好处,还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豪律师集团主任袁小彬:目前,一些民企在招聘时对女性的招聘比例大幅压缩,男女比例达到4:1甚至5:1,产假加30天将会对女性就业进一步带来不利,也不利于让女性与男性享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时假期时间的加长将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毅军:对女职工婚假、产假的调整,以及对女职工产假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期间工资的保障规定,一方面给生育的女性增加了福利,另一方面给女职工所在的企业单位增加了成本。成本的问题希望政府能有一个机制帮个体企业化解掉,能不能体现在税前扣除或者出台相关政策化解掉这方面的压力。
B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需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程新跃:在国家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取得光荣证后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2.5元~5元的奖励金,这个标准是按照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工资水平发放,这个标准应该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