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8:09作者:王华老师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0日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对此进行了规定,拟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而北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12%,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对公积金贷款购房影响有限
虽然看似缴存额度调高,但实际影响有限。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不论是国管公积金还是市管公积金,缴存上限每年都会例行调整,最后影响的只是小部分高收入人群,“因为90%的人缴存额度达不到上限。”
而对于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公积金的人群来说,此次调整对他们购房能产生的帮助也比较有限。张大伟认为,目前制约公积金政策对市场影响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贷款上限额度。整体来看,目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主要还是首付能力比较强的购房者。
就在上月12日,国管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松绑”。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最低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至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