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7:55作者:才子老师
需职工正常汇缴公积金满10年,且本市内自住住房房龄超过10年(含)以上,职工及其配偶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提出一次房屋维修(装修)费用申请。如职工及其配偶其中有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则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申请提取的金额=商品房面积×银川市房管部门公布上年度本市商品房购销均价(2014年度商品房销售均价按5500元/平米计算)×10%。商品房面积超过144平米的按144平米计算,低于144平米的按实际房屋面积计算。
用于支付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的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一套自住住房且需交纳房屋物业服务费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年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其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需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或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则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于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半年或一年申请一次。如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也可同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
在提取额度上,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一套住房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半年或一年(与申请次数对应)的应付租金,2015年租金支付提取标准上限为每年不超过16200元(上年度银川市租房市场平均面积90平米×平均价格15元/平米×12个月=162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则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支取金额,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支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