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8:22作者:三水老师
关于株洲的情况:租房提公积金,株洲缴存时间更宽松
缴存即可提取每年不超7200元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株洲暂时没有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有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的政策通知。记者查询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暂未发现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调整的通知。
目前,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分为三个方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
其中,提取支付房租需要提供株洲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不含曾经有房现在无房的情形);租赁协议,缴纳房租收据,同时,每户每年每次(夫妻双方提取合并计算)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根据株洲现行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这一条件并未明确规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株洲公积金缴存时间无限制,更为宽松。但是关于无房户支付房租使用提取每年限提一次,且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保留1元以上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