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47作者:才子老师
6今后公积金贷款需在户籍地查询房产信息
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现房子已卖,名下无房,再次公积金贷款,需要到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吗?我的户籍在江都。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您好! 从今年11月1日开始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信息。 如有其他不明之处您可致电或直接到江都分中心服务大厅详细咨询,分中心地址:江都东方红东路39号,联系电话:86525817 80800071。
7买房不再受贷款次数限制
过去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先后买了两套房,现在贷款都已结清。现在卖掉一套房,或两套全卖掉,还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吗?11月1号开始执行的公积金新政是否仍然是"认贷不认房"?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名下现有两套房的就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贷款次数限制。
8商转公要出具余额清单
我目前单身,13在东区商业贷款买房,现在想部分转公积金,有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用于更换房款发票只有复印件了!请问我需要再一次开单身证明以及去商贷放款银行开还款余额吗?具体需要带哪些资料呢?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您先到服务大厅领取相关的贷款材料,然后出具余额清单,再过来申请。也可以从公积金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表格。
9下岗未就业满足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我是本市户口,如果辞职,并且不在进单位工作,我如何才能提取公积金,谢谢答复!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 您好! 职工(男同志50周岁、女同志40周岁)下岗未就业的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
10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不可以分开贷
1、夫妻双方已交6个月以上公积金,一方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是否要另一方担保。另一方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商品房(含二手房)。2: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到外地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或翻建房屋。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 您好! 1、夫妻双方已交6个月以上公积金,一方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不存在担保,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不可以分开贷。 2、可以,需提供外省市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发票;翻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