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39作者:李天扬老师
案例:胡先生是南岸区某高校的一名教师,因考取博士研究生后辞职到外地读书,户口已迁出重庆。因身份从在职教师变为学生,胡先生想咨询是否还能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何?
市公积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职工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胡老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已迁出本市,若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外地户口证明,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直接前往渝中办事处(主城缴存的公积金)办理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提取前,所在单位应先期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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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
提取公积金
均由单位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除上述案例之外,存在以下情况的市民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以下情形均由单位统一办理):
1 在职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2 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3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4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