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37作者:王新老师
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提取的政策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凭还款明细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还告诉小编,比起凭两证提取的,每年提取一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的用户还是居多的。
一次性付款购买首套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小编从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一次性付款购买首套房的,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按照规定:一次性付款购买首套房是一手房的,可凭购房两证及购房发票,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一次性付款购买首套房是二手房的,过户后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的总价。其中关于办理两证的时间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
(1)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2)《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6年3月8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购房提取信息的,或职工及配偶未办理购房提取登记的,仍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在2016年3月8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过购房转账提取信息,且职工及配偶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70﹪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一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4)首次选择凭两证办理提取的,再次办理时不能选择偿还商业贷款方式提取。
购买改善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不管改善性住房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凭改善性住房和首套房的房屋两证等相关资料每3年办理1次提取。具体的规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