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30作者:才子老师
2.购(自建)房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预售合同签订备案日(自建房许可证发证日)起三年内、房屋产权证发证日起一年内,可以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自建)房房价。
3.若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应提供其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按月对冲还贷期间,留足6个月月还贷额后,借款人账户余额仍超过2万元的,贷款1年后每年可提取1次冲抵贷款本金,对冲协议继续有效。
5.使用提取账户最低保留额为1元。共同借款人销户提取的,可提取全部余额用于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