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25作者:才子老师
六、新政策增加了两项新规定
一是申请贷款预登记审批条款。当放款金额超出公积金中心当月贷款资金计划额度或个贷率超过规定上限时,公积金中心暂停发放贷款。可给借款人办理预先申请登记手续,待新的贷款资金计划额度下达或个贷率低于规定上限时,公积金中心按照借款人预先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是贷款资金可根据需要划入借款人账户的条款。旧《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审批后,必须将贷款资金划入到卖房人账户。新政策则规定,对部分用所购房作抵押并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公积金贷款划入借款人账户。从而解决了借款人在购买二手房、现房过程中已经付清全款,但还必须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到卖方账户,再由卖房人将资金退还给借款人、而有时在这期间容易引起经济纠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