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21作者:三水老师
应该从住房保障体制的金融政策性思路出发,尽快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解决城市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和中产夹心阶层购房资金不足问题。
基本思路是将现在的住房公积金规模和商业银行首套房优惠贷款资源整合在一起,成立中国特色的、专司住房保障金融支持功能的政策性或者准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者叫做住房保障性银行。类似于美国政府自助的房利美、房地美公司。不同之处是,美国两房是在住房抵押债券市场给房贷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而不是直接发放住房贷款。当然,未来的住房保障性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也可以从事住房债券化业务,通过购买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的住房债券产品给其提供流动性支持。
然后,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性银行的特殊股金,不但享受存款利息收益,而且分享年度经营红利分红。类似农村信用社成立之初的模式。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创新,出路在于着眼于长远进行根本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