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15作者:李天扬老师
《条例》修改或有新进展
无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亟需改革已是共识。早在2016年,住建部欲调研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消息就已传开,但在2016年、2016年两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草案稿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均未如期完成。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相比于2016年、2016年两年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在部署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要工作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针对《条例》修改提出的要求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用途监管等方面的利益纠葛,致使住房公积金‘修法’无法完成。一位接近住建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现行《条例》于1999年颁布。2016年,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在保障房建设资金领域,引入住房公积金结余作为中长期建设贷款的支持,住房公积金修法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修订涉及到《条例》的多个方面,除国务院已经批准试点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完善提取制度等方面的探讨,但是争议颇多。
住建部内部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约为全国城镇职工的78%,但缴存覆盖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约为20%,这意味着近80%的民营企业职工未有住房公积金覆盖。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专题询问时表示,结合公积金条例的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