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7:06作者:李一老师
一是状态不佳。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有的工作不主动,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不愿吃苦受累,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加快发展的氛围不浓。
二是谋事不真。主要表现在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有的目光短浅,思维狭隘,抓工作不得要领,办法不多,招数不硬,能力欠缺。
三是落而不实。主要表现在看齐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多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做做样子、走走形式,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想问题办事情,不尚实干尚空谈,不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四是用权不公。主要表现在律己不严、自私自利、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甚至价值取向扭曲、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有的滥用职权,想歪点子,从中谋利,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办事无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五是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安于现状、自由散漫,精神不振、作风漂浮,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甚至懒政乱为、奢侈腐化等;有的畏难怕苦,碰到棘手问题不敢抓,当老好人,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
六是小错不纠。主要表现在“党员”角色弱化,无视工作纪律,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工作不在状态。有的班子不团结,不顾全大局,管理不严,战斗力不强,部门、个人利益至上,做事拈轻怕重,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
七是标准不高。主要表现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有的目标不明,安于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八是公私不分。主要表现在不按规矩办事,规避财务监督,变相用公款购买各类消费品,借公务接待为名,相互宴请,热衷于搞迎来送往。有的名利至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项目、工程,为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是持之不恒。主要表现在落实不力,唱功好、做功差,汇报工作头头是道,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抓落实松松垮垮,缺少干事创业的激情;有的虽然对工作认真对待,竭尽全力,但缺乏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
十是立规不全。主要表现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缺乏预见性、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有的制度意识淡薄,在执行制度上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查处不及时,缺乏刚性意识,执行制度人情化、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