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5:45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乡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及我村实际,现拟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修订)
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是:
(1)党组织关系在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
(2)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党员和群众公认;
(3)思想解放,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理论水平;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1)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3)被劳动教养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期满后未满3年的;
(5)涉黑涉恶处理未满3年的;
(6)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期满后未满2年的;
(7)信奉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
(8)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9)拉帮结派干扰选举、拉票贿选的;
(10)现任党支部班子成员在本届任期内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党员义务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违反村规民约,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合同条款的;
(13)违反《信访条例》,带头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14)本届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无悔改表现,在群众中口碑不好的。
(结束后)下面请有表决权的党员表决通过。
同意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通过(或多数通过)。
第六项:表决通过推选办法。
由同志宣读初步候选人推选办法。下面请有表决权的党员表决通过。
同意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稍后)放下。
通过(或多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