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13:07作者:李天扬老师
这项全新议程还出现在北京市、四川省眉山市、安徽省天长市、河北省保定市、广东省龙门县、新疆精河县……作为中央倡导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正在全国越来越多的地方落地生根。
xx-x,《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相继下发,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在全国推广之前,“一报告两评议”已经接受了试点地区的实践检验。作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湖北省襄樊市从xx-xx就开始“一报告两评议”的相关探索,并于XX在全市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地党报最近报道称,在XX月湖北省委巡视组对该市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巡视中,“干部群众对市委选人用人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
此外,近来,各地在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频频出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大制度创新的期待彰显无疑。
“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有利于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四川省眉山市委书记蒋仁富的话代表了各地的普遍看法。
实行专题报告,就是要把成绩亮出来,把措施讲明白。“一来,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征求市纪委意见人,发布考察预告次,公示干部批人,对名初任副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了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名干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安徽省天长市一样,各地都力图用翔实的数据、丰富的实例、细致的说明、准确的观点,向全委会报告度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创新,以及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所采取的监督措施。
如果说“透明”的报告让委员拥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那么“两评议”则使委员充分行使了表达权、话语权。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兰保良认为:“让每个委员都参与评议,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作为民-主测评的对象,嘉兴平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翁建荣坦言,对全委会成员测评自己的工作表现,既感到幸运,又感到压力较大。“工作思路要更有全局性、前瞻性,才能让群众满意、全委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