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6:00作者:王新老师
2018乐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8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18年3月5日正式行课,2018年7月4日放暑假。
(二)普通高中学校
2018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18年3月5日正式行课,2018年7月9日放暑假。
2018—2019学年度乐山市市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秋期)于2018年9月1日开学,2019年1月26日放寒假。
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19年2月20日开学,2019年7月4日放暑假。
(二)高中阶段学校
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秋期)于2018年9月1日开学,2019年1月30日放寒假。
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春期)于2019年2月20日开学,2019年7月9日放暑假。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规范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和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除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通知的节假日外,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加强日常管理,有效监督。
(二)合理安排假期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减负”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假期作业量,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多形式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培养兴趣、开拓视野、提高能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