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3:59作者:李天扬老师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合格分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核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从组织、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试教)、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高教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复查,逾期将不受理,按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方案未尽事宜,由2018年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