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7:22作者:王华老师
(11)各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信息须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职成处。录取信息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
(五)关于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原则上不要求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或面试,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或面试的,需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
(六)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具体竞赛项目如下:
省教育厅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
——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江西赛区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
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网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举重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羽毛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举重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比赛
享受上述项目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学生运动员还必须提供参赛场次表原件,或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
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5分。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