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8:41作者:王新老师
分配生怎么录?只针对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今年,郑州中招共有5580个分配生名额。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郑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据了解,分配生的录取办法如下——1.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郑州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3.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4.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5.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加分照顾,看看哪些考生可享?
2016年郑州市区中招,有1528名考生享受加分照顾。可享加分照顾的对象及照顾标准具体为——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录取。3.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4.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8.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9.体育尖子(全国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全省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4名,集体前2名主力队员,并持有郑州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报考足球项目的可持有毕业学校体育教师或足球知名专家推荐信,并通过专业初试、复试的学生),报考具有体育传统项目、校园足球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25%的政策。10.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