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9:19作者:李天扬老师
名额分配录取包括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三部分。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志愿在同一批次填报,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考生如参加名额分配招生且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学校志愿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符合参加统一招生条件的考生,最多可选报八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经测试合格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及大学子女等特殊学生,需将“特殊招生”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能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要兼顾社会需求、个人兴趣爱好和各方面条件(如中考成绩、体检情况、动手动脑能力、居住位置等)。特别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因素:
(1)中考成绩。根据中考成绩,正确分析自己在全区成绩排名,再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学校(专业)。
(2)体检标准。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时,要认真阅读体检标准。根据自己身体情况,挑选适合自己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考生不能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强行填报不符合招生体检要求的志愿学校(专业),否则,在计算机录取时该志愿学校(专业)将作为无效志愿进行处理。
(3)招生地区及人数。考生应仔细阅读《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及本刊。在了解招生志愿学校(专业)在本区招生人数、男女生数、语种要求、住宿情况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从自己实际情况出发,选报志愿学校(专业)。
(4)填报志愿学校(专业)要保持梯度,即从高分向低分拉开分数档次。有潜力的考生前一、二个志愿学校可选择理想的志愿学校(专业),报得稍高一些,这样可避免因志愿学校填报不理想而后悔。随后的志愿学校必须实事求是地降下来,不能都报热门的学校、专业,以免浪费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自己想去的学校、专业,不能随意填写,避免录取后本人不去报到而影响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
家长、老师和他人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但不能限制、强迫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13.哪些学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