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9:55作者:李一老师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泉州第一中学、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泉州第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初中部可招收特长生,学校应按省厅确认的特长生项目进行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和数量。已被学校确定招收的特长生,不再参与其它学校的招生。
学校要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方面内容,经主管教育局审核,招生方案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批准后实施。要及时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以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把关,按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认真做好特长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名额招收特长生,严禁以招收特长生名义举办重点班。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3.其他公办中学初中招生计划,由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下达,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