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56作者:李一老师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及基本要求
全市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4日至8日。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在各初中学校内张贴公布(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分别公布,并注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填写《菏泽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信息表》,考生可在普通高中学校、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志愿学校中选择填报。
2.普通高中学校
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填报2个。菏泽一中、菏泽二中只能作为第一志愿学校,不作为其他志愿学校。2016年,菏泽一中实验中学从报考菏泽一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不作为填报志愿学校。
其他县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事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确定。
3.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只在“学校类别”栏填写“高职院校”即可,“学校名称”填写有关事宜待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另行通知。考生如第一志愿填报高职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及以下志愿不可兼报普通高中学校。
4.其他事项
志愿填报应由学生自主完成,初中学校应配合学生家长指导学生结合实际合理填报志愿,鼓励填报职业学校,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某所学校。志愿填报完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