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54作者:王华老师
1.声乐测试项目:总分100分。
(1)不带任何伴奏,现场演唱一段自选歌曲(提倡科学用嗓,一般不提倡演唱通俗歌曲),长度不超过3分钟(80分);
一律不使用现场伴奏,即现场清唱相对完整的一段歌曲。
(2)音高模唱(10分)、旋律模唱(10分)。
2.测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
3.测试地点:厦门双十中学高中部(枋湖校区)
五、考生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时间:2016年5月13日9:00~17:00
地点:厦门二中高中部(五缘湾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六、录取
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厦门二中,在投档分不低于厦门二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80%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