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4:16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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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考照顾政策
根据方案规定,凡具有先天性心脏病、早搏、心律不齐、心肌炎、哮喘、癫痫等体征且已经在学校备案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上报《体育中考照顾情况统计表》“禁考跳绳”学生名单,连同学生中考准考证复印件,报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后,禁考学生不得选报“50米跑”项目,跳绳成绩以5分直接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对于特殊体质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填写《体育中考照顾情况统计表》“免考”学生名单,连同学生中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后,三项体育中考成绩分值以每项5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凡已填报上述禁考、免考、缓考三种情况之一如需更改的考生,需由考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主要领导及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共同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改。
借读考生的所有禁考、免考、缓考等相关材料,须由借读学校反馈给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汇总上报。各学校应在汇总上报前电话联系到所有外出借读考生,核实相关情况。若出现考生信息漏报、错报等情况,责任均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承担,并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一份学校盖章、校长签字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