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28作者:王华老师
现场考试
今年起设仲裁组
考生所在学校要统一印发通知书,将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内容、风险提醒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及家长,学校凭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的“体育与健康考试通知书”组织考生参加测试。
按照“谁组织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各初中学校负责公示本校日常考核方案、以适当方式反馈学生日常考核情况。完善测试成绩公示制度,测试流程要提前向学生公布,考生各项测试结果当场宣告,由考生本人、考试主管签字生效并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在考试过程中,要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留存测试查阅资料;从今年起,现场考试设立仲裁组,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要当场按照仲裁程序提出仲裁。考试结束之后,不再受理有异议补考请求,保证考试公开公平。
考生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合后,所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为:90.0分(含)以上为A等,75.0—89.9分为B等,60.0—74.9分为C等,59.9分(含)以下为D等。
特殊考生
免试须面核批准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且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持残疾人证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高中招生录取时不受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的限制。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须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
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者因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定点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在学校公示5日无异议后,再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其成绩按照C等计入,但是严禁出具假医学证明现象的发生。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须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