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1:04作者:王华老师
各县、区教育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皖教办〔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办法
(一)报名
2016年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本文和省、市教育部门印发的中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进行。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市学生,自愿回我市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设立报名点,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市直初中由学校组织在籍学生分别在金安区、裕安区(或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并参加考试,六安经济开发区学生在金安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在市外初中当年毕业的我市户籍学生,要求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
“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未满三年”的考生要求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按照《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中考和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未满三年”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有关政策的通知》(六教秘〔2016〕30号)要求,须到县、区集中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可在毕业学校报名。
为掌握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中考报名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各县、区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2日前报送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报名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布置。
(二)考试
1.省统一考试科目、分值、时间
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