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9:50作者:才子老师
招生程序
1.体育免试生
(1)申请免试学生须于3月下旬持有关材料(申请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竞赛规程、成绩册、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向意向高中学校的教体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过时不再办理。
(2)所有免试的考生申请就读的意向高中学校,必须与中考报名系统网上填报的志愿学校一致。
(3)市教体局(或县市区教体局)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名单提交所辖招生学校初录。
(4)招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复试。招生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
(1)普通高中学校于每年3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测试项目、时间、地点、招生计划、选拔程序等内容。
(2)考生持有关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意向高中学校申报。
(3)考生申请就读的意向高中学校,必须与中考报名系统网上填报的志愿学校及运动项目一致。
(4)市直属学校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集中组织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学生基本条件、测评成绩进行初录。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呈现,招生学校要注意把握各项目之间平衡。县市区普通高中的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安排,其安排及测试结果上报市教体局学体科。
3.备案录取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属学校将初录的体育免试生名单(附件2)、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附件3)、《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汇总,于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学体科(含电子文档)备案。未按时备案或备案材料不完善的,市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免试生)名义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