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9:47作者:王华老师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会上,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长卢鸿鸣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为落实上述严格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还配套制定了严格的招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
何寄华在会上表示,呼吁社会各界不写条子、不提要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各级干部职工和领导干部不批条子,招生入学不凭条子。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拨公用经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旦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调整后的十大变化
1.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2.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