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9:20作者:王新老师
合肥市市区2016年免考与缓考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一)免考
1.审查。学校负责免考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各区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审批。集中审批结束后,考生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由学校初审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并汇总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审批手续。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免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2.材料。申请免考须提供《合肥市市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4)、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学生健康档案等。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二)缓考
1.审查。学校负责缓考初审,初审后将申请缓考的考生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各区审批后及时汇总,统一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在考试检录前,考生如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医务人员和考点主考批准后缓考。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缓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考生因伤、病或意外事故处于康复阶段,目前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应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如仍未康复(含女生经期),可以直接在考点通过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医务人员和考点主考批准后缓考。
2.材料。申请缓考须提供《合肥市市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
三、相关要求
1.考生不得申请单项免考或缓考,缓考仅限一次。
2.缓考于体育考试后一周左右进行,考生不得改变选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