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0:49作者:李一老师
七、退役士兵的选拔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免文化联测,只参加我院面试,单独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90名。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需在单独招生报名前(最迟到2016年1月20日),到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元/年) | 备注 |
食品加工技术 | 20 | 5300 | 1、面向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包含在总计划内。2、学费由国家资助。 |
药学 | 20 | 6200 |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20 | 47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5300 | |
合计 | 90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文化联测,免文化联测的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满分(300分)计入总分:
1.学业水平测试达1A或4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比赛获奖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说明:符合第1条要求的考生只需在3月1日前登陆学院招生网进入“单独招生免试、加试申请系统”申请,无需递交证明材料,以我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为准;符合第2至4条的考生除了需登陆系统申请外,还须将对应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3月3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由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须带原件复核。通过我院审核的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3月8日前在我院招生网公布。
九、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每个A加20分,每个B加10分;
2.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分;
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