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21作者:王华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相关文件规定。有效促进同济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同济大学2016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男子足球、游泳、田径、羽毛球项目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申请报名。
(一)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2、获得足球、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名,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需求而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于2016年1月5日11:00至2016年1月14日11:00登陆同济大学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同济大学2016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报名表》,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后,连同以下报名材料,于2016年1月17日之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寄送到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邮编200092,联系电话021-65982643),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同济大学2016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报名表》(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2、《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