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17作者:才子老师
5、每名考生在我院限报3个方向;戏剧文学系内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3个方向限报1个,舞台美术系内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演艺影像设计6个方向限报1个。
6、报考表演系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单独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或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亦可在报名时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兼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或选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兼报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兼报方向作为考生表演系内第二报考志愿。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发放。
7、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9、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如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有出入,以经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审核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本人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6年1月7日—1月11日,将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留学生:护照;港澳台生: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华侨: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高中或以上毕业证书与成绩单(中英文以外须提供翻译公证件)、近两年内取得的HSK6级及以上或新HSK5级及以上汉语水平证书(仅留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仅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件发送至lxs@zho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