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9:52作者:李一老师
2015年起,我省中考总分将由880分调整为600分,并首次将音乐和美术两科成绩计入总分,昆明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也将进行调整。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发布《昆明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整体设计小学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现行考试招生办法,方便家长和考生。
调整依据
《昆明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调整时间
2016年起
内容涉及
小学招生初中招生高中招生中职招生
小学招生
每年3~4月进行入学预登记
根据《方案》,凡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任何学校都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其中,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并于每年3月~4月,由各县(市)区进行入学预登记,重点是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登记,以摸清底数,合理安排教育资源。公办小学在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主城区入学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1日~5日,其他县(市)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可在公办小学报名前1个月招生,但须于每年5月30日前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报属地教育部门核准。
初中招生
限报民办初中继续电脑选号
公办初中招生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但小学入学时未按学校招生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原则进入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3年连续学籍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方具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资格。
未在昆明就读的昆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须于当年6月30日以前,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