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09:46作者:李天扬老师
今日有消息称,11月30日晚山东省日照实验高级中学发生学生坠楼身亡事件。下午,日照公安局泰安路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证实该校发生坠亡事件。日照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不知情。
12月1日,日照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微信公众号“直播日照”有消息称,11月30日晚,日照实验高级中学一名高三学生从教学楼5楼的洗手间坠下死亡。据悉,坠亡学生是一名男生,今年19岁,平时住校。事件发生时正是第二节晚自习和第三节晚自习之间的十分钟课休时间。
消息还称,这名男生死因目前尚不明确,但家属对坠楼自杀之说并不认同。家属认为孩子平时非常懂事,也一直很争气,从未表现出轻生的倾向,最让家长不能理解的是学校不应该在警方没有取证的情况下,当晚就把现场清理干净。家属要求学校出示监控录像,校方表示监控已经坏了,清理现场的原因是怕学生害怕。
坠亡事件发生后,学校是如何处置的?警方现场处理情况如何?记者1日下午13:55分、14:17分、14:38分三次致电该校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致电该中学附近辖区的泰安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30日晚间确有学生坠楼,已身亡。”但该民警又表示,当晚值班同事已下班,自己并不知晓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出于保密原因也不能透露夜班同事电话和出警纪录。
下午,记者就此事分别致电日照市公安局、教育局。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市局对此事并不知情,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此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