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9:26作者:李一老师
去年11月,省教育厅出台政策,中考体育考试时新增游泳项目,学生获得体育比赛相关奖项可“免试”,但由于现实条件不允许,西安市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时暂不执行这两项政策。
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昨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即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往届生、在外地就读回西安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体育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在考生报名区县参加体育考试。
据了解,体育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15分,统一考试35分。考试结果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原始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严重病残可申请免试突发疾病可申请缓试
《方案》规定,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
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考试的考生可书面申请缓试,经区县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区县体育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区县不另设补考专场。
省上规定可选考游泳西安为啥今年不执行?
去年11月12日,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将游泳等纳入中考体育考试,其中游泳和1000米(男)、800米(女)作为选择项进行考核。同时规定,学生初中阶段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相应奖项者,中考体育考试可免试。
而在此次西安市教育局出台的政策中,这两项均暂不执行。其中,游泳项目推迟2~3年执行,而“获奖免试”政策从2016年起执行。从2015年起,将对全市初中阶段学生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成绩,进行市、区县两级审核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