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08:46作者:李天扬老师
教职工喝上免费“特供水”
16日上午,记者来到邢台市靓淳怡水业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区的一家销售门店看到,该公司生产的纯净水因矿物质的含量不同,共有6元、8元、10元三个标价,但均是18升装桶装水。营业员告诉记者,11升装的桶装水是学校专供水,不对外销售。
与学生每学期需缴纳50元的饮水费不同,记者采访了解到,邢台市多所中学的教职工饮用相同品牌的纯净水,则是免费。“水厂向学校免费提供的饮水机,教师用水是免费的。”第二中学邵副校长称,该校教职工约有700人。
多所中学的保安人员也证实,他们所饮用的纯净水并未收费。对此,邢台市第三中学薛书记说,三中教职工饮用水费用“应该是从学校办公费用中开支”。但薛书记同时表示,她并非这方面的主管领导,具体情况不了解。
“学生交纳水费,教师免费用水。到底是水厂不计成本支援教育事业,还是教师用水成本已经均摊到了学生身上?”一名学生家长质疑道。
记者采访发现,让家长质疑的还有很多。“孩子交了好几年水费,向来都是老师让交多少孩子就交多少,交完之后连张票据都看不到,这是不是涉嫌乱收费?有没有涉嫌偷税漏税?”二中一位学生家长说。
对此,二中邵副校长解释称,水费标准由厂家制定,学校只是代收,收上来的水费不经学校财务,直接转交给水厂,“水厂没给票”。
纯净水费未列入“代收费项目”
为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2012年,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了代收费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其中并不包括纯净水水费。
《通知》中同时规定,“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且“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饮用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收费的纯净水”。
为什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代收费项目之外的水费成了邢台市中学生就学的“必要开支”?每学期50元的水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数年来,邢台市教育局的公开招标中,仅有一家纯净水企业中标,是否涉嫌价格垄断?带着种种疑问,16日上午,记者来到邢台市教育局,但该局对上述问题始终未给予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