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09:49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中山教育信息港: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得知,2014广东中山中考录取及录取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录取批次。
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具体实施,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批次顺序安排如下:
1、提前批:面向全市分配的指标生、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自主和联招三个层次。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
3、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含外市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
各批次根据计划属性和招生范围不同设定正取生和择校生、全市招生和区域招生、住宿生和走读生等不同层次。
招生录取原则和标准。
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录取前置条件,等级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普通高中方可录取,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普通生录取,必须至少达到一个A和两个B;省一级及其他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必须达到两个B或以上。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录取,等级考查科目必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
2、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普通高中普通生按1:1的比例划定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每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按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正取生原则上不得退档。
3、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原则上根据入围名单和学业考试成绩及自主招生章程要求进行投档。
4、体艺特长生联招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在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上,根据录取学校招生章程,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5、中等职业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学生。职业类学校一律按志愿和专业计划,实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按1:1至1:1.4的比例进行投档,各专业具体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招生学校可对有关专业提出相关考查科目等级要求。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