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3:45作者:才子老师
(三)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查科目等级,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出档;考查科目等级相同时,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三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出档;三科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出档。
(四)投档时,中山市户籍考生计划对应中山市户籍生的志愿,外省外市户籍计划对应外省外市户籍考生的志愿,民办公费生、自费生、走读生计划分别对应相应的志愿。各类计划同时投档,不互相挤占计划。
(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时,公办高中住宿生计划不再分中山市户籍和外省外市户籍。征集志愿尚不能完成计划的,再在原志愿基础上降分录取。
四、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中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9日12:00前向所在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登记后报所在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一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上报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届时,市考试中心将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查,复查内容为全卷成绩统计有无漏加、错加、漏评,答案扫描是否有误。参照高考的做法,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对复查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考试中心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通过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五、普通高中录取7月9日正式开始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正式开始,9-10日将分别进行普通高中的录取。13-15日进行普高征集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16日开始将进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实行“三公开”,每批次录取一结束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录取信息:一是公布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当日向考生免费发送录取结果短信,在网上提供免费录取信息查询;二是公布每批次学校招生出档分数线;三是公布每所招生学校考查科目最低等级要求、投档最低分数、末位同分出档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招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生政策的情况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投诉电话89989285或登录中山招考网网上在线咨询系统(http://zk.zsedu.net/zx/)进行反映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