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09:42作者:王新老师
nbsp;(四)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的考生身份信息采集
此类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在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办理采集身份信息手续,各镇区需安排专人对此类考生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时要求对照系统中的重要信息点,如果无误则逐个确认通过,若系统中的重要信息点与实际不符,则按信息点修改程序提交审核,确认时务必检查相关证件原件。具体要求如下:
1.港、澳考生需提供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台湾籍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和台胞证,外国籍考生需提供护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本省外市和识别仪不能识别身份证的中山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这类考生须在5月21日前补充采集身份信息。
3.无户籍考生及不能提供身份证明的考生,需另附说明,初中学校加意见并盖章。
4.户口尚在转移办理过程的考生,必须在5月20-21日提供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补充采集身份信息手续(按信息点修改流程操作),5月21日后不再办理。
(五)各毕业学校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给考生、家长核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各项内容逐一核对,凡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信息为准。
(六)对没有进行身份采集(身份证读卡、人工审核)的学生,由各毕业学校在系统中录入未采集原因。
三、正式报名工作
正式报名工作将安排在2016年3月份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