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0:43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批录取时,确定各省示范高中的录取分数,在控制分数以上按考生第一志愿依次录取,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批,按考生第一志愿依次录取,定向生录取分数最低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统招分数线下浮60分,仍未完成的定向指标收回作为该省示范高中的统招生计划予以补录。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划定后,往年民办高中可下浮80分录取,但今年,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录取为普通高中新生,包括民办高中。
市教育局提示,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的真实意愿。请广大考生及家长理性填报志愿,特别是填报省示范高中,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填报相应理想的学校,切忌盲目填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必须与考生参加专业考核的学校相一致。同时一定要填报一所普通高中志愿作为保底,防止滑档失去升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