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27作者:才子老师
五、录取规则
1.体育类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艺术类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4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根据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分类分项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达到该项目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酌情减少或放弃当年招生计划。其减少或放弃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东河校区第一批招生计划。
4.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5.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并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