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0:34作者:才子老师
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对象:2012级、2013级初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1日—4月10日
(1)在籍初二、初三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学校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信息核实报名信息,所有初二、初三在籍学生未经批准必须报名参加考试,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各县市区中考办于5月22日前完成辖区内考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
(2)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中考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于5月4日-5月15日直接到市中考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组考
1.职责分工: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衡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原则分流考生、设立考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中考办依据汇总信息编排考生的考场及座位号,各县市区中考办负责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各考点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转。
3.考务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分层负责对所有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4.监考要求:各考点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按“全交叉监考”、“滚动式监考”的原则进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保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试卷的保密保卫要按规程操作,保密员要外派。全体保密员要忠于职守,并与考点主任签订责任状,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6.特情处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要作好值班记录台帐,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