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04作者:王华老师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15〕3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的意见》(晋教基〔2013〕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在中考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好招生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校全面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使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开齐开全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关于2016年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安排
1、考试组织方式。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统一命题。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考试采取网络环境下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5月21日—31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天,每门1天内完成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场次进行,每场15分钟,场次间隔20分钟。信息技术考试分场次进行,每场20分钟,场次间隔10分钟。
3、试题命制。理化实验操作试题由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命制,注重考查学生在实验环境中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探究的能力。其中物理实验操作试题24道,化学实验操作试题24道,于2016年2月份公布。考试时每名考生从48道题目中随机抽取1道题目进行实验操作。
信息技术试题由省电化教育馆依据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和《山西省初级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命制,注重考查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类型为综合应用操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