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9:03作者:王华老师
昆明出台异地中考审核细则 在昆读完3年初中取得昆明学籍的随迁子女可参加昆明普通高中录取
记者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昆明市招生考试院于2016年1月制定了《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审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审核细则》),明确了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审核流程,由学校及相关部门、县(市、区)招考机构、市招考院按流程逐级审核。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3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级)学籍的随迁子女,可按报考条件和范围参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根据《审核细则》,随迁子女提出在昆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申请并填写《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审核表》(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后,到就读(或曾经就读)学校审查就读情况,由现就读学校收集《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并统一到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公示学生名单,并进一步审查其父(母)的在昆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此外,随迁子女父(母)还需持《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分别到属地管理的公安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昆明市居住证》和在昆社保缴费的审查手续。
在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学校要收集学生《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所属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综合审核,给出“同意报考,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同意报考,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除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或“不符合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条件”的意见,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结论生成后,将公示审核结论,并打印《随迁子女报考审核结论告知书》,由学校告知学生。考生签字确认后,返还学校存档备查。(完)(记者李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