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00:01作者:李一老师
三、指标生计划分配
1.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35%作为指标生计划,并分配到城区相关公办初中。
2.每所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其中一所为师大附中、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四所学校中的一所,另一所为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的一所(确定在我校招收指标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为雷锋学校)。
3.师大附中、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四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四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公办初中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计划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公办初中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
四、志愿填报
1.指标生申报资格。凡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如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正常转学,至少在我校就读一年),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均可自主申报湖南师大附中和雷锋学校的指标生。已被确定为对口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再填报指标生志愿。
2.宣传发动。5月7日7:40,学校召开九年级学生大会(广播讲话);4月份的家长大会已经宣讲了指标生择优确认实施办法,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的指标生计划,确保所有学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高中学校公费招生划线计划。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3.填写表格。5月7日至8日16:00前,学生填写《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和《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限填一所对应指标生学校,两表各一式三份,家长签名确认)。
4.收取表格。
⑴5月8日16:30之前,学生将《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和《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两表各一式两份)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签名确认。
⑵5月8日17:00之前,班主任将收齐的两表(各一式两份)交给年级组康灿副组长。
⑶5月8日17:30之前,康灿副组长将收齐的两表(各一式两份)交给教务处樊凡老师,樊凡老师落实校长签名。
5.张榜公示。5月9日至5月11日,学校公示本校初中毕业生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
6.汇总上报。5月14日上午,学校将《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每生一份)、《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一份)以及《2016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樊凡老师负责)送交市教育局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