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3:31作者:王华老师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8日 | 数学 8:00~9:30 思想品德与历史 10:10~12:10 | 语文 3:00~5:00 |
6月19日 | 英语 8:00~9:30 物理与化学 10:10~12:10 | 生物与地理 3:00~5:00 |
本方案从2016年开始全面实施。具体工作安排请遵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应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控制题量和难度,杜绝偏题怪题。
(四)考点设置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试卷保密,考点设置应适当集中,原则上设置考点学校本年度的毕业生应不少于200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考点集中设置到高中学校或中心乡镇,保密室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教育局机关保密室。
(五)考试结果呈现方式:
考试科目:所有考试科目均以分数形式呈现。
考查科目:汉字书写、汉语口语、英语口语以A、B、C、D等次体现;美术、音乐、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考查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四、考试结果运用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所属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十科总成绩达到636分,考查科目结果为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