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3:26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考试方案全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和人社厅联合制定,于2016年12月31日正式确定,下面一起来看考试方案内容:
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随迁子女在陕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部分为随迁子女在陕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后,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016年陕西省随迁子女中考考试规定:
从2016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从2016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以上就是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和人社厅联合制定的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陕西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中考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