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10:11作者:李天扬老师
考试时,考生出现犯规行为,不计取犯规时的次数,但可以继续考试。
(3)犯规行为
没有从静止动作开始考试;
两次动作之间,手臂没有充分伸直;
动作完成时,下颏未超过杠面。
7.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考生在仪器设备上完成测试。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仰卧在测试仪器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同时,两臂打开,手背及手臂均触垫;双脚放稳,两腿屈膝(两膝可稍分开),大小腿呈直角;起坐时,双肘必须触及两膝;仰卧时,贴于头后的两手背及肩胛骨必须触垫。按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取成绩。每一位考生只测试一次。
考生出现犯规行为,犯规时所做的仰卧起坐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考试。
(3)犯规行为
起坐时,双肘未触及两膝;
仰卧时,手背及肩胛骨未触垫;
考试过程中,臀部离垫。
五、体育现场考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考试院印发的《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