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09:20作者:李一老师
从曲靖市教育局获悉,曲靖市招委根据云南省教育厅2014年印发的云南省初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31号)文件规定,今年出台了《曲靖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从2016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实施。新方案主要特点是考试科目和分值较往年有所变化,考试科目由11科增加为13科。
主要变化有:
1.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学科按卷面实得分100%计入;
2.物理学科按卷面实得分80%计入;
3.化学、体育等2个学科按卷面实得分50%计入;
4.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等5个学科各按卷面实得分为60分以上者计入10分,卷面实得分为60分以下者按卷面实得分10%计入;
5.音乐、美术2个学科考试获得合格等第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不合格与补考合格不计分。
以上13个学科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满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高中招生录取将以上述1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按以上比例进行折算后的结果作为录取分数,高中招生因此由往年分数加等级制方式改为分数制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