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9:48作者:王华老师
二、成绩折算比例
各科具体折算比例为:
(一)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二)物理、化学和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三)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四)音乐和美术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五个等级,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13个学科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600分(不含照顾加分)。